第一百七十章土地军管-《明末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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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莱登的百姓加上李兴之从济南带过来的十五万,也不过才二十八万。

    这点人口说实话都不够填一个莱州府,自然不虞没有土地分配了。

    李兴之唯一要做的就是颁布相应的律法,禁止民间的私相买卖。

    至于制定什么律法,很简单,就是将莱登的土地充作靖北军的军田,百姓们只享有种植权,而没有买卖权,当然这个租期可以无限延长。

    也就是说在目前的情况下,李大帅就是莱登最大的地主,这近三十万百姓就是李大帅的佃户。

    田租方面,李兴之否定了钱天锡提出的十五税一的概念,而是降到了更低的二十税一。

    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百姓们手里有了粮食,才会真心地拥护靖北军对莱登的统治。

    这样的政策李兴之是有考量的,土地军管,自然就可以杜绝逃到莱登的那些富户们起了兼并土地的心思,第二则可以迷惑朝廷,用自己对财富的贪婪让崇祯以及朝廷的那些衮衮诸公们对自己的失去戒备之心。

    当然李兴之只是提出了一个构想,具体的法律条文肯定是由军帅府的文官们负责制定。

    对于李兴之将田赋降低到二十税一的标准,钱天锡和鲁良直等人是颇有微词的,按莱登的人口来算,去除不能下地的老人和小孩子还有大量的渔民,满打满算也就十五万下地的农民。

    按每个农民种植三亩土地来算,整个莱登也只能开垦四十五万亩土地。

    也就是说一年的产粮不过两百万石左右,而靖北军能收到的粮食不过才堪堪十万石,目前靖北军光战兵就有一万五千余人,分到每个士兵手中不过才六七石,这放在平时还好,若是遇上荒年或是有战事,这粮食根本不够调用。

    “你们放心,军粮不够,咱们可以按市价到百姓那里采购,你们记住,只有百姓得到了实惠,咱们靖北军才能得到莱登的军民之心,本帅要的是一个稳定的大后方,要为全山东的百姓树立一个标杆,这样他们才会主动地到投奔咱们靖北军,有了人口还愁没有粮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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