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那部片子讲的是一位战斗烈士。 说不定程徽月看了,会对他更加崇拜呢? 霍砚行暗戳戳地打着算盘。 看完电影,两人在国营饭店吃了饭。 这一顿中规中矩,都是程徽月爱吃的菜,没出什么差错。 吃了饭,霍砚行又带程徽月在百货大楼逛了逛,买了好多吃的用的,走到程徽月脚都快累了,他还不停。 程徽月简直哭笑不得,就算是拖延时间,也没有这么直接的啊! “要不你跟我说下一个环节什么时候能准备好,我们一会儿过去就行?” 霍砚行一愣:“...我表现得很明显吗?” 程徽月笑了,“你说呢?” 主要是两个人都太了解彼此了。 从一开始霍砚行的穿着上,她就生出了疑问,所以后续都保持着一份猜测的心。 霍砚行也是一扶额,没想到自己设计好了一切,临到关键时刻却紧张得脑子有些不灵光。 “行,既然你都猜到了,那我们走吧。” 程徽月挑眉,“不卡时间了?” 霍砚行黑眸沉沉,“我等不及了。” “...”程徽月倏地脸红,“那去哪儿?” “不用问,跟我走就行。”霍砚行看了眼她的脚,背过身蹲下,“上来吧。” 程徽月也没有拒绝,直接趴了上去。 买到的东西寄存在柜台上,等回来了再取。 霍砚行就这么背着她,走出百货大楼,坐上电车出了城。 一个多小时过去,两人来到城郊的白桦林。 “这是?”程徽月惊讶地看着路口的箭标,上面吊着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收信人是她的名字。 霍砚行不自然地红了耳尖,轻声道:“打开看看?” 程徽月上前去取下,因为不舍得弄坏上面的火漆印章,损伤到信封,小心翼翼地开了好一会儿。 打开之后,里面便是扑鼻而来的栀子花的香气。 几枚黄白色的干花瓣夹在信纸里。 程徽月无意识翘起唇角,目光落在了那规正中带着一丝桀骜的字体上。 ——吾生挚爱徽月: 见信如晤,展信舒颜。 我写下这封信时,距我们相识已有一干二百零八天。 时日不长,却足以令我铭记终生。 一直以来,你的果敢、无畏、聪慧、率真,都深深打动着我。 但我还是要说,我最初惦记上你,还是因为你的美丽。 1975年春天三月十五日,你下乡那时,从火车站出来,便走到了我心坎里。 但我却自卑多疑,被一切外物因素绊住脚步,迟迟没有回应你的情意。 回头想来,深觉后悔。 我反省了几多时日,决定把惩罚的机会留给你。 希望亲亲吾爱能够彻底原谅我的所作所为,给当时年轻不懂事的笨蛋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