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三国:蜀汉败家子,开局火烧卧龙岗正文第431章射人先射马若论世界上武德最为充沛的名族,中华民族敢说第二,恐怕无人敢称第一! 如今的疆土,全都是老祖宗以刀剑打出。 我们绝不像毛熊一样,对土地有着惊呼贪婪的欲望。 我们也绝会像我族那般,拥有毫无廉耻的慕强之心。 飞羽已经带来了情报,鲜卑人为了对付己方三千无前,已经准备了杀手锏。 甲胄相对于武器,更加不容易获得。 即便是汉家军队的披甲率,也是少之甚少,更别说是落后的胡人。 鲜卑人此番能够打败羌人,统治河西地区,也是因为手上杀手锏的存在。 为了手里的三千副铁甲,且万能不知变卖了多少牛羊战马,这才从曹操处获取。 只有寻常马刀,根本无法洞穿汉军将士的甲胄。 反倒是汉军将士,能够以环首刀,轻易斩杀进犯的胡人。 鲜卑人认为,在同样拥有铁甲,以及战马的情况下,己方战力更胜汉人。 且万能甚至连战马都想用铁甲包裹起来,奈何财力有限,只得先行装备骑兵。 殊不知,刘芒手下的突将,已经先于他完成了重骑兵的组建。 即便如此,拥有了铁甲的鲜卑骑兵,依旧能够将羌人打得抱头鼠窜。 甚至由施暴的一方,变成了被打的一方。 且万能思虑过后,决定动用手上这张王牌。 “汉军连峡谷设伏都没有侦查出来,定然不会知道,我军已经拥有如此铁甲!” 且万能保持着自信,他要打好手中的每一张牌。 而这三千身披铁甲的骑兵,就会是他最大的依仗。 …… 汉军大营。 得知鲜卑人拥有三千铁甲骑兵,刘芒紧急召开军议。 “世子,我军以偏箱车为辅,弓弩为主。” “不过我军皆为百战老兵,大可手持长枪,与骑兵战斗。” “某愿为先锋,不胜不归!” 太史亨抱拳行礼,表现了自己视死如归的决心。 关兴张苞见状,哪能让非宗室的小子领先一步? “兄长!我等也愿前往!” 刘芒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坐下。 “赵四叔和子义叔父,亦是父王视之为兄弟的人。” “太史亨,以及尚在襁褓的赵统,都跟你们一样是宗亲!”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