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南京方面缺钱,北京的袁世凯其实也缺钱。 善后大借款源自清亡前就在搞的一笔一千万英镑的巨额借款,不过只到账10万,大清就没了。 于是乎袁世凯“顺理成章”改为了北洋政府的善后大借款,而他想“善的后”,自然是南方革命派。 这件事是二次革命的直接导火索之一。 袁世凯把数额提升到了2500万英镑,年息5厘、每年付息两次、47年偿清,本息共计6700多万英镑,以盐税、关税为抵押。 善后大借款通过的是五国银行团(英、法、德、俄、日,本来有美国花旗银行,但中途退出了)。 需要说道说道的,是银行团此次并没有直接向北洋政府拆借资金,而是各自发行了债券。 为快速募集资金,银行团约定债券实际销售价为面额的90%,加上还需支付6%佣金,所以北洋政府实际可得资金为2100万英镑。 ——至于北洋政府为什么不自行发行债券,一是缺乏在国际金融市场操作的能力和经验;二是北洋政府的信用太低,难以在短时间内募集大量资金。 袁世凯的手下周自齐虽然很擅长理财,号称北洋政府的“理财高手”,但他的妙招无非就是从英国贷款,到美国换成美元,然后再到英国转换成英镑,去购买廉价的日货高价转卖出去,赚回高额利润。 这属于正常的国际贸易,如果能好好搞下去,其实是条路,可惜袁世凯太着急了。 银行团都是职业金融家,轻松拿捏住了袁世凯心理。 此外,银行团还扣除了到期应付的庚子赔款、各省地方借款、辛亥革命损失赔偿等,最后北洋政府实际到手的资金约998万英镑,连一千万都不到,差不多相当于1亿大洋。 简直是黑心到家了有没有?! 正常的政府怎么会接受这种条件无比苛刻的借款合同? 所以国会中的国党一派压根不认,更何况袁世凯没有经过正式的国会审批,自己直接同意了。 眼里根本没有《临时约法》,这样下去还得了! 外加此后发生了宋教仁遇刺案,二次革命最终爆发。 而说到这个善后借款,一直到一百多年后还没有完全结束。 本来一战爆发,北洋政府向德国宣战,加上俄国革命,德国银行与俄国银行的钱应该不用还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两家的钱并没有停付,也没变少。 就像刚才说的,这次借款很特殊,是以债券形式募集,银行扮演的角色实际上是债券发行商和承销商,而不是债权人。 几乎全部债券的实际持有人皆为各国投资人(包括大量内地华商)和投资机构。 债券在金融上有个特有属性:可在不知会债务人的情况下通过交易变更债权人。因此善后大借款约定的付息就不会认银行,只认债券和对应的息票(每张债券附有94张息票)。只要债权人能出示有效票据,就予以利息兑付和本金偿还(最后一次付息时偿还本金)。 总之就是说,即便北洋政府不认那两家银行,也不会降低相关债务。1921年北洋政府财政都破产了,当年善后大借款的利息一样正常兑付。 所以说袁世凯签订的这个借款合同条件真心太苛刻,简直像半个不平等条约。 网上都嘲讽“唐诗、宋词、元曲、明、清条约”,结果都民国了,还是没从“条约”跳出去。 或许袁世凯也知道中了五国银行团设的套,但他是心甘情愿。 而李谕此前找德国拉特瑙借款就没这些后顾之忧,因为李谕一来借的是马克,而非英镑;二来不是债券,是现金。 德国确实重视实业,也重视真金白银。这就是李谕逮着它薅羊毛的原因,一战时候还马克真心不要太爽。 北洋政府的善后大借款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才停付。截至1939年,民国政府针对善后大借款已累计支付3600万英镑,约占原定本息的53%。 一般认为,1939年善后大借款就终止了。不过实际上并没有真的结束,比如1987年,中英两国为了今后正常的金融往来,正式签署了《关于两国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 按照约定,中方向英国支付2346.8008万英镑,英方向中方支付380万美元。以终结两国公民对对方的资产、包含债券在内的旧外债的索偿要求(此后相关索偿转由各自政府负责)。 就是因为这件事,让善后大借款的借票在债券市场没有被投资人认定为无意义死账,仍在挂牌交易中。 好像巴黎证交所就有,只不过价值已经非常低。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