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妖异之貌-《惨死三次,三任前夫疯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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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

    “嗯?”

    “若娶我,对我来说不仅不是耽误,反而是一种拯救呢?”

    “拯救”一词何其之重,李萤不由得微微一愣:“淑女何出此言?”

    林瑜叹道:“伯道之忧这等私密之事,公子都直言相告,那我也不愿对公子隐瞒。我便也说说我心里的真实想法吧,公子,我想嫁给你,就算你不能生孩子,就算我不能成为李氏主母,我也想嫁给你。”

    “……李萤身无所长,实在不知有何处吸引淑女?”

    林瑜自嘲一笑:“公子说决定不娶妻,不生子,可知我也不想嫁人,不想生子?可公子能自由决定,我却不行。家族安排、父母之命,我不得不嫁。”

    李萤一愣。

    “好,既然要嫁,我只能竭尽全力,去为我的后半辈子找一个可靠的伴侣。我与公子此前从未接触过,说什么感情深厚,情根深种,未免就太过虚假了。我选择公子,是权衡利弊、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公子不要总是好像觉得我没过脑子一样。”

    李萤尴尬的干咳了一声:“淑女言重,我并无此意……”

    “在家族层面来说,首要的自然是家世相当,这是议亲的基础。因此,我家选择了李氏。那么我个人而言呢?我想要什么样的伴侣,公子知道吗?”

    李萤迟疑的摇了摇头。

    “那公子为何如此肯定,说自己会耽误我呢?公子觉得,我的良配该是什么样的人物?”

    “自然要……仪表堂堂,文武双全、才华横溢、身居高位,权势在手,方能配得上淑女。”

    “什么样才算是仪表堂堂呢?公子这样不算么?”

    李萤垂下眼眸,“我太瘦弱了,也没有什么力气,并不像个男人。”

    “可我不喜欢‘像个男人’的男人——他们往往都很有攻击性。我也不喜欢太强壮、力气很大的男人。”林瑜道:“因为他们如果对我动手,我逃不掉,会很害怕。”

    李萤微微一怔。

    “所以你瞧,公子又不是我,根本不知道我想要怎样的夫君,就说自己不合适,其实对我来说,公子是最合适的夫君人选了。”

    林瑜掰着手指道:“你很白、瘦、干净、整洁、秀雅。我不喜欢胖的、油腻的、粗鲁的男人。”

    “士族之中,亦有许多如此的翩翩君子。你都未曾见过我的全貌,其实我……我很丑陋。”

    林瑜仔细望着他:“我不懂,你脸上只有一条两指宽的绢布蒙着眼睛,看你的皮肤、你的眉眼轮廓、你的鼻子、嘴唇……我不觉得丑陋啊。”

    李萤抿住了嘴唇。

    她继续道:“其次,你很温柔。我在你面前这么跳脱,你也不曾对我发脾气,没有露出嫌恶,不会训斥我不守规矩,不懂礼数。这说明你不冷漠、不高傲、不自以为是,对人有同情心、同理心、包容心……我觉得,这比什么文武双全,才华横溢、位高权重更重要。”

    李萤:“我……”

    他的脸又涨红了,开始磕巴:“淑女过誉,我、我并没有淑女说的那么好。”

    “然后,我本来也不想要孩子。不仅不想要孩子,我还不想侍奉公婆,照顾姑妹,管理一大家子的琐碎。我一开始盯上你,就是因为你单独住在星门观,嫁给你之后可以轻松闲适——若是你愿意,我跟着你一起在星门观出家都行。谁要冲着李氏主母的位置来呀?管那么一大家子人,想想都觉得累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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