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韩家大总管韩兆派人把本年韩家对账本送到祖厉县安羌将军府韩遂手中过目: 金城浩亹县和北镇城: 人口一千六百三十四人。 本年收获三万三千石粟米。马和耕牛用掉二千石粟米。 新织布帛币五千四百匹,用于支付浩亹县各项杂支,不含征调费。征调费由新地统一支付。 留足下年口粮的二万九千四百一十二石粟米后,库余二千五百零八石粟米。 金城新地和西镇城: 新地北山羌人口四百零四人。拨给一万石粟米和四百六十七斤西域金币做下年口粮和支付杂支费。 西镇人口为一万二千九百六十五人。 十三州及洛阳、长安的韩家贸易已中断十五年了。益州贸易已恢复五年。 上年秋收,麻田和葛田产量比正常年份减一成,十万二千五百亩麻料和一万四千二百五十亩葛料全部运到陇西枹罕宋家,织成麻布十八万四千五百匹、葛布五万一千三百匹,本年秋收前已运回西镇城。 本年的麻田和葛田产量正常。 二万八千匹麻布和一万四千匹葛布自用,本年织布仍供给移民到高陵县和长安县的韩家移民,下年二县自给后,西镇自用布将减少。 余十五万六千五百匹麻布和三万七千三百匹葛布,全部用于供给宋家制衣或投入市场,兑换收回四千零八十七斤西域金币。 联军所订购的六万九千九百零二套军衣物已交付,制衣由枹罕宋家完成,由宋家赚钱。 种子费和织布费抵扣后,韩家支付宋家一百二十五斤西域金币。 织成布帛币六千四百五十七匹半,已入坞堡地面库。 本年新地的牛、马用去四万石豆做为精饲料;人用去一万石豆,不抵扣口粮。本年高陵县和长安城移民已能自给。 韩家本年无偿调拨给联军七万石豆,用做战马精饲料。 这十二万石豆是用本年的四万八千石粟米到雍州先借后兑换得来。 韩家新地粟米田、缴获边家在新地的粟米良田十三万五千亩、成家转让的五万亩、张择家族转让的二万亩,加上金城县向狄道移民后樊家转让的四万亩也改为烧当羌劳力耕种,合计一百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七十五亩粟米。 包括西镇城中的良田,剩余十五万九千九百二十五亩桑、麻、葛、菜、豆、瓜果、葡萄地由西镇劳力耕种。劳力不得少于三千二百人。 收获三百七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五石粟米。 削减劳力费,支付烧当羌劳力的劳力费一百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七十五石粟米。每人耕种五十亩,劳力费每人按五十石粟米计,即种一亩得一石。实际三成粟米被烧当羌部落豪右拿走。 留足下年自用粮二十三万三千三百七十石粟米。 一斤金可兑五十石粟米,麦、豆价约为粟米价的四成。 补充酒泉郡、张掖郡、张掖属国、张掖居延属国、武威郡五郡国,以及张横,杨秋、马玩、梁兴、成宜、侯成、程银、李堪八部的财力,共计支付出四万三千三百三十四斤西域金币、七十八万石粟米。马腾部自给。 平准官用七十八万石粟米在凉州兑换成一百九十五万石麦交付给八部和五郡国,以平抑粟米价。 铁矿石储有量七千一百四十万斤,雍县铁矿石矿已关闭十三年。制箭弩头消耗十二万斤,生铁储有余量为一千二百一十四万斤。由于生铁充足,新地冶铁已中止十四年。 拨七十斤西域金币保养已制的十年装备。 私塾苑预支二千斤西域金币。随着西镇向三辅大举移民,私塾苑一半已迁往长安。 新地良田增肥和水利设施维护钱,拨付三千三百三十三斤西域金币。 拨付一百零六位引弓门客的年薪二百八十三斤西域金币,对于已外派的门客,韩家代为保管。 引弓门客不属兵卒,等同军官,需用部分年薪自购衣物和口粮。 预拨杂支费二千六百斤西域金币。 下年联军征调摊派费和税赋六十万石粟米,免征,抵消部分韩家给联军的垫付。 常年支付: 给雍州刺史府下年开销的二千斤西域金币; 给韦端的凉州牧府每年一千斤西域金币做经费补贴; 鲜卑索头部十六万石粟米; 念骏部七万石粟米; 西域百骑部六十七斤西域金币; 给左冯翊太守韩斌每年一千二百斤西域金币做经费补贴,其中八百斤为韩家按太守级给韩斌的年薪; 韩家、成家、樊家、张家四家之外的金城十四家望族的农事补偿钱九千三百三十四斤西域金币。虽然各家人口大都移民去了三辅,各地劳役仍存在,故农事补偿钱继续给付。 平准官用九千三百三十四斤西域金币到凉州市场上兑得四十六万六千七百石粟米交给金城十四家望族,以平抑金价。 贴补联军空亏的五十二万四千九百石粟米。 调往龙耆城一万石粟米。 武威郡祖厉县张家庄苑交付征调的五万石粟米做为对韩家的回报,实际交给西镇,而各县韩家的征调全免。 拨给钟羌四乡十七万石粟米,其中十六万石粟米道到雍州兑得四十万石豆后再运到钟羌四乡。 从临羌县调来三十万石粟米。 加上上年库余,新地西镇方城地下仓窖最终粟米七十七个,麦、豆储全空。空窖占五百二十三个。多出一千九百九十七石粟米堆放在地面仓中。 新地坞堡地下仓窖存二万石粟米。 陈仓城: 韩家在陈仓县无移民,无钱粮收入。从临羌县调来十万石粟米,陈仓城中韩家粮食库余二万一千八百五十八石麦、十万石粟米。 高陵县: 一万零二百四十一人,恢复荒地十四万亩。其中十一万五千亩种粟米,收获四十六万石粟米;其中一万二千亩种麻、三千亩种葛、一万亩种菜、豆、瓜果。 所产足够供给高陵县和长安县的韩家移民,余粮充货币用于本县、长安县、陈仓县等地韩家人的杂支费。 郑国渠可耕种沃田一百万亩,池阳县、万年县、下邽县、高陵县各占约二十五万亩。白渠灌溉田二十二万五百余亩。 韩家、麴家、阎家在左内史郡高陵县,韩家分得十四万亩荒地,麴家分得八万亩,阎家分得二万亩,当地留下的居民耕种剩下的一万亩。 第(1/3)页